很多中美跨国恋人在即将步入婚姻的殿堂时,因为不太了解美国移民类别的相关细节的区别,往往会有这样的一个误区:认为K1签证和CR1签证只是一纸婚书的区别,一个是未婚配偶签证,一个是结婚配偶签证,不论选择哪一种,最终都能申请移民赴美和心爱的另一半在美国开启新生活。但事实上,基于申请人不同的情况,选择正确的申请类别会让您和您的家人少走很多弯路。
1一直无法安排见面,但2年内有见过面的跨国恋人
很多跨国恋人,因为疫情,美国申请人无法来中国探望,中国申请人又没有有效签证前往美国(或屡次拒签无法获得签证(非不良背景因素)),双方在第三国见面又无法安排(工作原因,隔离政策等),如此长期的异国恋让彼此都异常的煎熬。但是,如果你们在过去2年内曾有见过面,并且保留有相关的证据,那么则可以选择申请K1签证。
美国签证找大鹤提醒:需要注意的是,K1签证只能是美国公民为未婚配偶递交,如果是永居身份则没有资格。并且,K1签证最基本的要求是2年内有见过面,除非可以提供有力证据证明是一些不可控的因素导致无法见面,拿到签证入境后需要在90天内登记结婚。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的申请人,与其在苦苦等待,找机会和另一半见面登记结婚,不如先递交K1未婚签证申请等待,持未婚签证入境后再登记结婚,然后递交485转身份申请绿卡,这样可以更快赴美和另一半生活。
2近期可安排见面,并进行登记结婚的申请人
目前K1签证申请和CR1签证申请的移民局官方审理时间不相上下,反而K1签证已不再具备以往“快”的优势,在移民局官方审理时间上比CR1配偶移民还要长几个月。
另外,在移民申请程序上,CR1配偶移民相对于持K1未婚签证入境会更简单一些,并且申请费用也会相对较少。
所以在没有一些背景特殊的情况下,如果近期可以安排见面并登记结婚,那么CR1结婚移民可能会更加适合你。
3有已满18周岁但未满21周岁的孩子需要一起移民的申请人
如果中国申请人有孩子需要一起随同移民,并且该孩子的年龄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年龄段,即已满18周岁但未满21周岁,在这种比较特殊的情况下,很多申请人可能会被告知孩子已没有移民的资格,因为自己和美国公民配偶结婚时孩子已经超过18周岁,那么继父母是没有资格为这个孩子递交移民申请,只能等自己拿到绿卡后,再为孩子递交申请。
这个在配偶移民的I-130指引中确实有这样明确的规定:
但是大鹤提醒你,你是否知道,在K1未婚配偶I-129F的指引中同样也有明确的规定:21周岁以下的未婚子女,无需另外递交移民申请,即可随同K1签证申请人一起入境移民美国,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孩子在拿到签证入境美国时仍需满足未满21周岁这一要求。
很多申请人都不清楚原来这两个移民类别在这方面的差别原来这么大,很多申请人以为自己早点结婚,早点申请移民拿到绿卡,然后就可以早点为孩子申请移民让他们过来团聚。熟不知等自己拿到绿卡时可能孩子早已经超过21周岁了,只能申请大龄儿童移民F2B,这个类别目前排期是需要等候6年左右的排期时间,又是一个漫长的等待。大部分情况下孩子是可以随同中国申请人移民到美国一起生活。
2014/2/1 | Tags:K1,CR1 | 美国签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