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鹤,读音为dahe,今天的话题是:怎么申请Follow to Join家属跟随移民?跟随移民(Follow to Join)是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和子女移民美国的一个程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获得绿卡前已经结婚或者有了子女,可以为其配偶或子女申请跟随移民。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来说,跟随移民比传统的移民程序更为方便快速,主申请人无需为配偶或者子女提交单独的I-130移民申请,配偶和子女也无需等待可用的签证名额,从而大大加快了申请速度。
若为配偶和子女申请跟随移民,主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结婚和子女出生在前,获得绿卡在后,子女未婚且未满21岁
主申请人通过以下途径成为美国永久居民:
○ (E)就业移民类别(Employment-based category)
○ (F)家庭移民优先类别①(Family-preference category)
○ 抽签移民(Green Card Lottery)
○ 或获签K签证或V签证
主申请人尚未入籍成为美国公民。如果已经入籍,则需要为其配偶或子女另外提交移民签证申请
通过直系亲属类别②(IR category)获得永久居留身份的,则不能为配偶或子女申请跟随移民。但可以通过提交I-130申请为配偶或子女申请签证。
I-824表格即跟随移民申请表。对于符合条件的主申请人,如果配偶和子女在美国境外,主申请人在I-485境内身份调整获批后,向移民局提交I-824申请,要求移民局通知相关的美国境外领事馆自己已经调整为永久居民身份,就可以为配偶和子女申请移民签证。在提交I-824申请时,需同时提交结婚证明及子女的出生证明。
备注:①家庭移民优先类别包括:
F1: 美国公民的未婚子女及其未成年子女
F2: 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未婚子女
F3: 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F4: 美国公民(该公民至少21岁)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②直系亲属类别包括:
IR-1: 美国公民的配偶
IR-2: 美国公民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IR-3: 美国公民在国外收养的孤儿
IR-4: 美国公民将在美国收养的孤儿
IR-5: 美国公民(该公民至少21岁)的父母
2024/7/12 | Tags:亲属移民,follow to join | 美国移民 | 查看评论(0)